重建基金会章程

 

 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重建基金会。英文名:

Sichuan Wenchuan Earthquake Reconstruction Foundation

第二条  本基金会是经登记管理机关认定的慈善组织。

第三条  本基金会的宗旨:以人为本,救助民生,全面促进灾后重建事业和慈善扶贫的发展。

第四条 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00万元,来源于社会各界的捐赠。

第五条 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,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。

第六条  本基金会的住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。

第二章   业务范围

第七条 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:

一、协助政府全面开展救助各类自然灾害(地震、水灾、泥石流等)、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灾后重建;

二、扶贫、济困;

三、组织和整合社会力量应急救援资源,协助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;

四、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、医疗卫生条件,支持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;

五、改革创新扶持残疾人事业、养老、敬老、康养公益福利事业;

六、积极响应政府“扶贫攻坚战略”,深入参与精准扶贫工作;

七、广泛募集公益慈善资金,增加基金来源,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,开展基金保值、增值运作和投资活动。

八、为灾区和贫困地区提供交流培训、咨询服务平台,并开展与国际及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交流与公益合作;

九、资助和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项目及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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