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重建基金会报销制度

来源:办公室 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年11月16日 11:05:12

第一条  报账

1、报账原则

(1)所有费用必须实报实销,不得谎报金额;

(2)提供完善的报账资料,不得伪造、涂改票据;

(3)严格执行财务部门的报账流程,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;

(4)严格控制预算,不得超额支出、报销。

2、报账流程

(1)在财务室领取《报销单》及《票据粘帖单》,自行按规定粘帖;

(2)交上级主管领导审核、签字确认;

(3)交行政办审核、签字确认;

(4)交秘书长审批、签字确认;

(5)交财务室审核,等待领款。

3、报账时效:五个工作日内(以票据时间为准)。

第二条  借款

1、借款原则

(1)如有大量金额支出,一般为500元及以上,可提前向财务室借款支付;

(2)所借款项必须及时支付,按时还款,冲抵报账;

(3)借款时需按要求填写借款单;如时间紧急,可用欠条代替;

(4)还款时多退少补,实报实销。

2、借款流程

(1)填写《借款单》;

(2)交上级主管领导审核、签字确认;

(3)交行政办审核、签字确认;

(4)交秘书长审批、签字确认;

(5)交财务室审核,等待领款。